《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》(全文)
《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》于2025年9月26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》于2025年9月26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今天,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,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《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进行发布。
第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,加强部门协同配合、信息共享,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。
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谷本华表示,制定《规定》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积极回应民生关切,也是贯彻落实法律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。《规定》主要内容聚焦健全责任体系,明确监管分工;突出源头预防,强化前端管控;坚持分类施
2025年高考即将来临,为保障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、舒适的备考和考试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及地方相关规定,现就高考期间(2025年6月6日至6月9日)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公告如下:
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《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(草案)》进行了初次审议,拟于7月进行再次审议。现将条例(草案)及说明全文公布,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。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7月3日前反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。
内蒙古自治区 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 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 2025-06-03 16:49 11
“每个人都可能是噪声的受害者,也可能是噪声的制造者,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,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。”近日,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噪声管理处副处长卢璐接受《民生周刊》记者采访时说。
2025年高考、中考在即,为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、休息和考试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及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明确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〉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》(平政办发〔2023〕61号)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5月21日讯(记者 李毅)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5月26日至29日在长沙举行。21日,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卿晓英介绍了本次会议拟审议法规情况。